目标
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,完善制度建设,畅通工作机制,及时消除医疗过程中以及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,尽可能减少患者在医院期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,保障患者安全。至2025年末,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,每百出院人次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年均大于2.5例次,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进一步降低。
2023年10月9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《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》及其政策解读。

本次行动范围针对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,共计提出3大方面、12条举措。
第一方面:确保医疗服务要素安全
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、耗材、医疗设施设备、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安全管理,规范整体流程、排查风险隐患。
第二方面:保障医疗服务过程安全
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诊疗、检查检验、急诊急救、院内感染控制、深静脉血栓预防等医疗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,同时做好诊疗信息的保护与应急处置。
第三方面:优化患者安全管理机制
要求医疗机构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,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,并在机构内提升安全意识、营造安全文化。
在12条具体举措中,有多项内容与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。
第七条:提高急诊急救能力
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应急救治一键呼叫系统,组建相对固定的队伍负责心肺复苏、气管插管等应急处置。建立医疗安全应急响应机制,制定应对群死群伤、突发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案并加强演练。
第八条:保障诊疗信息安全
提高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,按要求对医疗机构内部的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,加强账号信息和权限管理,定期开展文档核验、漏洞扫描、渗透测试等多种形式的安全自查,防止数据泄露、毁损、丢失,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。同时,做好信息系统容灾备份,建立信息系统应急处置预案,并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局部或全部瘫痪状况下临床运行处置预案。
第九条: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
探索建立长效数据动态监测平台,合理应用质量管理工具,开展回顾性分析、横断面监测、前瞻性预警,及时识别风险,及早干预,减少不良事件发生。同时,加强医院投诉管理,建立患者诉求快速响应机制,强化投诉信息闭环管理,实现“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”。
第十条: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
鼓励医疗机构建立机构内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平台(点击查看解决方案),重点关注医疗质量隐患问题或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负性事件,对不良事件反映出的安全隐患开展重点整改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。

实施阶段中提出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患者安全改进工作,按年度进行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,逐步健全和优化患者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机制,落实管理要求,消除患者安全隐患,实现患者安全持续改进。